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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 考核认定办法

发稿时间: 2014年02月10日   浏览量: 13509    作者: 办公室    字体显示:

湛二中政〔2014〕17号


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

考核认定办法

为规范我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认定对象

考核认定对象是指在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及硕士研究生,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的合格者,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二、  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可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待遇)。

三、  流程

1、个人填写申报表格

申报者自行登陆公共邮箱下载转正定级的相关文件、表格,准备材料。

2、基层部门考核

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认定审核表(校内审核表)》并到相关处室审核见习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办公室审核

办公室负责审核,名单造册。

4、学校审批

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5、报送材料缴交职称认定费,由学校办公室统一报送材料,由认定个人缴交职称认定费。

四、  注意事项(本项也适用于半年转正的硕士研究生)

1、符合以下情况者可按期转正:

满足基本条件要求,并填写提交《大中专毕业生转正、认定审核表(校内审核表)》且不存在以下23项情况的。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延长见习期1年:

11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或因私事假超过1周,3年内病假超过3个月或因私事假超过2周的;

2)旷工累计达2-14天的;

3)受学校行政处分的;

4)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认定并不再聘用:

1)旷工累计达15天及以上的;

2)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

4)精神疾病患者;

5)构成公安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的。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实行。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


附件:大中专毕业生转正、认定审核表(校内审核表)


湛江市第二中学

2014115



附件: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认定审核表

(校内审核表)

部门(学科)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现任何职务 (工种)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时间

申请认定的职称等级

见习期自我评价

本人签名: 20

见习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下内容由相关部门填写)

教学人员

学科组测评结果及学科组意见:

科组长签名: 20

招生学籍管理中心核实教学效率情况:

三年(硕士)或一年(本科)综合绩效:必聘 ;可聘 次;不聘 次。

主任签名: 20

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或体卫艺培训管理中心核实特长教育情况:

主任签名: 20

教研中心核实老带新及培训情况:

“老带新”情况:□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公开课情况: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主任签名: 20

德育处和年级组核查班主任工作情况:

班主任工作情况: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年级主任或组长签名: 20

德育处主任签名: 20

教导处核实出勤及教学情况:

主任签名: 20

非教学人员

非教学人员由主管处室、中心给出考核意见:

主任签名: 20

教导处核实出勤情况:

主任签名: 20

其它处室中心(除上述处室/中心之外)核实各项工作情况:

签名: 20

办公室拟办意见:

□按期转正 延长试用期 个月

办公室主任签名: 20

备注:

填表说明:1、毕业生转正认定按岗位分为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分别填写和审核此表;双肩挑人员按“教学人员岗位”核查项目填写和审核;2、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审核近三年的工作情况,申请认定初级职称的(本科),审核近一年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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