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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8年10月20日   浏览量: 32768    作者: 赖灿辉    字体显示:

                                湛霞教人〔2018〕21号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霞山区、开发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6号)要求,我区将于今年10月25日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2017年已参与首次注册的人员不需要再参与此次注册,五年后参与注册。尚未参加首次注册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含在公办学校任教的临聘教师),民办中小学在岗教师。

二、教师资格注册合格条件

(一)首次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不符合以上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包括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并在高学段任教人员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规范的人员)暂不参加2018年下半年注册。我区将在2017-2020年间完成首次定期注册工作,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并在高学段任教人员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规范的人员应尽快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完成教师资格证书规范,并于2020年前申请首次定期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首次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按教师管辖权限经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借调、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2.新聘用教师试用期未满的;

3.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4.教师资格证遗失或严重损坏,待换证,或教师资格信息有误的,待更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10月25日-11月2日)

参与2018年注册的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对参加定期注册教师的资料进行审核(尤其是教师资格证,07年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查验进行审核)和注册网报培训,并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填报定期注册数据。

网上填报注册数据时,各学校参加定期注册教师注册机构请选择人事关系所在霞山区教育局,公办学校教师选择现场确认点选择所在人事关系的学校(民办学校除外,民办学校的确认点选择详见附件1);

注意:一人只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与现任教学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二)现场确认(11月3日-11月9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确认。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11月9日前,确认点完成本确认点申请注册教师的网上报名数据。首次定期注册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用档案袋一人一袋装好,打印封面(附件7)贴于档案袋上: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样式见附件2;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和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用附件3表格替代教师首次注册纸质申请材料中的第4项、第5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间学校一份即可,无需每位教师一份。待注册完成后,随其他首次注册申请材料一并归档。

现场确认程序和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接受了其申报材料后,应该出具受理凭证给申请人。现场确认点要认真审核参加定期注册教师提交的材料,在系统上及时给出确认意见,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根据各项打勾,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在现场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表提交霞山区教育局人事股盖章。现场确认结束后,确认点学校对参加定期注册教师提交的确认材料进行归档整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放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复印件、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起归档。

(三)初审和公示(11月10日-11月25日)

现场确认结束前,请确认点根据老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确认。11月10日前,确认点用户上交《关于我校确认点2017年教师资格注册情况的报告》(附件8)、湛江市xxx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名单(附件8-1)、湛江市xxx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未注册人员名单(附件8-2)纸质版,打包附件8-1和8-2电子版发到rsg2300040@163.com,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注册名单。开发区学校电子版达到px2968281@126.com,由开发区教育局汇总后再发霞山区教育局11月12-20日,区教育局将从各学校工作人员中抽取组成检查小组到部分学校抽查资料。区教育局对已完成注册确认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区教育局将会通知学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7天。

(四)复核(11月26日-12月3日)

定期注册复核机构(地级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进行复核。

(五)终审(12月4日-12月10日)

定期注册终审机构(省教育厅)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复核的申请进行终审。完成终审后,区教育局将会通知确定点送申请表到人事股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大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方便教师注册。

(二)各学校要提前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报培训工作,各学校管理员要做好时间安排,预留时间做好注册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切勿挤压在确认最后一天进行确认,确保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学校要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好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审等工作,认真核对注册人员提供的材料,严格依法注册。对在定期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注册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妥善处理好首次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平稳过渡,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定期注册结束后,要做好本确认点相关资料的存放、保管、归档。

 

附件:1.2018年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确认点账号、确认

范围一览表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样表)

3定期注册流程

4. 定期注册确认用户操作指南(学校管理者使用)

5.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62018年霞山区教师资格定期首次注册档案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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